武汉大学珞珈青年学者周可副教授应邀到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讲学

发布者:姚春平发布时间:2019-10-17

(学生记者:关珏 贾帆)20191016日下午2点,武汉大学哲学博士、珞珈青年学者、中国价值哲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哲学学会理事周可副教授在文澴楼214教室为我院研究生作主题为“《资本论》中的自由观:一种共和主义的解读”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张佳副教授主持,朱松峰教授出席参加,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部分博士生和硕士生参与。

此次讲座,围绕2017年出版的William Clare Robers所著的《MARX’S INFERNO—THE POLITICAL THEORY OF CAPITAL》,周可副教授分享了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学术前沿专业书籍的心得体会,针对其中的自由观作了深刻的阐释。作者罗伯茨将《资本论》与但丁神曲第一卷《地狱篇》进行比照联系,选取马克思本人在世时个人修订的最终的资本论文本(法文版第一卷),从但丁神曲的角度解读资本论。讲座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

首先,周老师解释了《资本论》与《地狱篇》的内在结构联系,说明作者如何将资本论第一卷中的四个部分与但丁神曲地狱中的“罪”一一对应: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中商品货币交换和流通的阶段对应地狱最外围的特质、资本剥削阶段对应无节制、生产和流通的资本主义模式对应暴力、资本的原始积累对应欺诈。并揭示了“地狱”的双重隐喻,其一是作为地狱的资产阶级社会与19世纪社会主义者的道德批判,其二是作为地狱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

然后,周老师解读了《资本论》中的新共和主义语境,区分了三位思想家的自由观:贡斯当的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以赛亚·柏林的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和菲利普·佩蒂特的免于支配的自由。指出书籍作者罗伯茨更倾向于佩蒂特的自由观,在这种自由观中,“同意”概念让位于“可论辩性概念,最重要的不是人民让政府怎么做它就怎么做,而是人民始终能够就政府的行为展开辩论。

接下来,周老师谈到了资本论中的支配形式,一是市场与非人身支配,二是资本主义生产与客观支配,三是国家与政治支配。罗伯茨认为要做到超越资本主义需要扬弃此三种支配,并认为马克思的理论主张的共产主义形式是工人参与辩论,而不是市场经济或无产阶级专政。

最后,周老师简要的总结了著作中所涉及的思想史方法和分析方法的综合运用,以及其中对马克思资本论政治理论的创新阐释。并分享了个人对于作者理论视角的理解及看法,引发了同学们的思考。

讲座结束后,张佳副教授感谢了周可副教授的无私分享,认为此次讲座能够使同学们获得极大的启发,强调同学们要关注学术领域的前沿研究,并鼓励同学们提出自己在做学术做研究时遇到的问题与老师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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