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级本科学生教学(毕业)实习工作的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5-18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06级本科学生教学(毕业)实习工作,保证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毕业)实习时间

        2006级所有专业的本科生教学(毕业)实习时间为8周,统一安排在今年的暑假进行,具体时间为7791

    少数专业对实习时间有特殊要求和安排的,须提出专项论证报告和具体的工作安排,并于516前报学校教务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教学(毕业)实习方式

    今年的教学(毕业)实习仍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教学实习(就业实践)基地的建设,为实现大多数学生集中实习创造条件,保证50%以上的学生在实习基地集中实习;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各学院应造册登记,掌握具体的实习地点和单位,以便进行相应的指导和检查。

    三、教学(毕业)实习工作的日程安排

        166前根据各专业学生的人数,进一步搞好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并将新增加的教学实习基地情况报教务部备案。

        2613前完成本学院各专业学生教学实习的详细工作计划,并填写《本科教学实习计划一览表》(见附件),学校将安排相关人员对部分实习点的集中实习情况进行走访检查。

        3620前完成教学实习带队教师的选派工作和实习学生的组织动员工作,对实习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各学院应选派富有实践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强的专业课教师担任实习的带队教师;同时,要在实习单位聘请一定数量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指导教师。

        47791,学生赴各实习点实习,并完成实习报告、实习小结等工作。

        5.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各学院完成2006级学生实习报告的评阅、实习鉴定表的填写、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报告等的归档、实习情况总结等工作。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应根据学生的实习总结、业务能力以及实习考核结果,由带队实习教师或聘请的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予以评定。实习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各学院2006级学生实习情况总结材料应及时报教务部备案。

    四、教学(毕业)实习经费的划拨与使用

      今年学生实习经费每生500元。实习经费需专款专用,其中2%用于学校实习管理工作,7%用于各学院实习管理工作,91%必须用作学生的实习工作。

    五、教学(毕业)实习纪律规范与要求

    各学院在实习前,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暂行规定》。特别要强调学生在实习期间,应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带队教师的领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各项制度。

    特此通知

 

    附件:2006级本科生教学(毕业)实习计划一览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2006级本科学生教学(毕业)实习计划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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