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由于2008年底统计核算科研工作量时对尚未收到原件的科研成果
未进行计算,从现在起将对2008年度未计算积分的科研成果进行补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通知有关教师和非教学人员填写《2008.1
.1-2008.12.31科研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按表格的提示规范填写,并于2009年5月21日前将表格提交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同时,需将表格中所填科研成果的原件一并提交。
2、请注意补报的科研成果一定应是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
31日期间公开出版且未计算积分的科研成果,2008年已经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要重复申报。
3、此次补报的成果按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管理暂行规定》中有关科研成果的奖励办法执行。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科字【2009】1号)。
4、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对补报的科研成果原件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后连同应存档的科研成果原件及教师补报所填表格一并于5月26日前交科研处。
5、科研处对补报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后,核算科研积分并补发津贴。
科 研 处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科研信息登记表(教师、非教学人员).xls
如果没有办公系统的老师,请发邮箱xjhu@znufe.edu.cn hxj400@yahoo.com.cn